December 17, 2013 0

開倉派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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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內地婦孔允明持單程證來港,因來港未滿七年申請綜援被拒,她不滿有關規定申請司法覆核,雖然在原訟庭及上訴庭均告敗訴,但終審法院今早頒下判詞,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有關規定違憲,裁定孔上訴得直,宣布將領綜援的規定回復 2003 年時,即居港滿一年即可領綜援。」

節錄: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

回歸十六年,實在有點被強暴致麻木的感覺。我不是在這個遊戲規則下的既得利益者,對香港還能有什麼期望?還能有什麼未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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